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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推荐标兵候选人(单位)的通知
2015年10月08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和标兵候选人(单位)的推荐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为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2015级除外)
普通本专科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6‰评选,优秀学生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2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6%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包括:班委、团支部、学生党支部、校院学生会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按德育学分前40%、学习成绩前4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德育学分前40%、学习成绩前50%评选。
  2.在2014-2015学年内,凡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3.普通本专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奖励12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2%评定,每生奖励9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8%评定,每生奖励450元;单项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每生奖励200元。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总数不得超过5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按德育学分前40%、50%、70%的学生中按学习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产生。
  4.学生专业学习成绩测评方法
  平均学分绩=∑(i科成绩×i科学分)/∑(i科学分)
  说明:⑴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包括学生当年所选的全部必选课与限选课。⑵重修课程获得的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⑶当课程学分之和小于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时,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计算。
  5.根据新情况新变化,结合学校实际,卓越班的先优评选范围和条件适当放宽,在原有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80%,即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为16%、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为19%、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为29%,单项奖学金比例不超过为16%)。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3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10%。
  (二)先优标兵的评选
  1.标兵候选人(单位)除具备本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的条件外,还必须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有突出的成绩,并在各方面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标兵评选的具体标准见附件)
  2.全校拟评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各20名,先进班集体标兵20个。各单位在评出的2014-2015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1-2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1-2名、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单位1-2个。
  二、评选的程序
  1.评选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抓好总结、交流、推荐、审核等环节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评定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先优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在总结交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考核,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要通过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不断促进学生班集体建设。各学院要在本单位对先优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并形成评选工作的书面材料。
  2.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先优评选结果的主要审查工作放在学院进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学生处将对各单位评选、评定的组织过程进行监督,并将最后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评选的要求
  推荐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加强受奖励个人和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使该项工作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同时此次评优工作将作为考核本单位学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学院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先优评选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评选结果须经本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后,请于10月26日(周一)前将《2014-2015学年先优评选的统计表》(A4纸书面盖章报送)、名单(上报书面名单和电子邮件)报学生处。同时将推荐的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和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单位的推荐表(一式12份)和简要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份A4纸书面材料,一份用Word编辑的电子版)一并报送,由学生处组织评审。评选的统计表、名单式样和标兵候选人(单位)推荐表请在附件中下载。联系人:李华臣,联系电话:82196,邮箱:178590106@qq.com(发送主题要标注“评优材料**学院”,请尽量一稿发送)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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