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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入学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完整的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电子档案,从而为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建立大学生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决定对2015级新生进行心理普查,现将普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10月30日
  二、普查范围:2015级全体本专科学生
  三、普查人员:各学院2015级新生辅导员和心理辅导员
  四、普查内容:采用心灵CT量表进行网络测查。系统将自动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建立心理健康电子档案。
  五、普查过程
  1.信息录入阶段(9月18日--9月23日)
  由各学院普查人员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系统。进入路径:学生处--心灵阳光家园--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管理--学生数据管理--学生资料录入。建议使用“从Excel导入”。
  2.普查阶段(9月26日--10月10日)
  各学院普查人员应向学生明确普查要求。普查前要讲清楚普查的重要意义,强调保密原则,打消学生顾虑,保证问卷回答的客观性与真实性。网络普查由学生自行进入系统完成。请提醒学生尽量不要回复“无法回答”。
  3.反馈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各学院普查人员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系统反馈的结果,确定重点帮助对象,及时进行心理干预。
  六、普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普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并对数据及普查结果做到严格保密。
  2.各学院普查人员在进行心理普查的同时,应重点关注家庭情况特殊、有休学经历、认知偏执、情绪消极、行为退缩,以及近期生活出现重大挫折的学生,对其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联系人:刘海江 纪念 电话:82963 90236




学 生 处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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