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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年10月08日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国家奖学金参评同学需具备学习成绩与德育学分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同学需具备学习成绩与德育学分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对于学习成绩或德育学分成绩没有进入前10%或前15%,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或获山东省级三好学生、山东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山东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山东省级十大杰出青年、山东省级青年五四奖章等省级荣誉称号。
  (8)学习成绩和德育学分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三、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每人奖励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奖励6000元。
  四、评审要求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审,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学校先组织评审国家奖学金,落选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再与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一起评审(分配名额见附件)。
  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每人准备一页的PPT材料,内容包括近期照片和主要事迹材料,要求文图清晰、美观,行文简洁、直观。组织学生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填表时请认真阅读表后的填写说明),各一式12份,正反打印。
  3.各学院汇总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填写《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各年级成立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最优秀的候选人。
  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上报推荐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本单位初审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将最终确定的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评审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在评审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真正发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激励德才兼备、成绩优秀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功能。
  3.各学院务必于10月12日(周一)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报学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78590106
@qq.com。联系人:李华臣、孙珂,电话:82196、90230。
  4.评审结果确定后,请各学院将确定的国家奖学金获奖推荐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信息录入到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
http://scholarship.xszz.gov.cn)。登录方式和账户密码在群内交流。报送的纸质材料须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打印,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右上角将自动生成序号。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8日



 
信息制作单位: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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